3)第714章 都是利益(求订阅)_文娱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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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妒狠。”

  那个说:“梁友根本就懒得搭理林尘,甚至不配合林尘炒作。”

  另一个就说:“戴军龙声称林尘只擅长炒作!”

  还有说:“孙紫欣赏林尘,希望有合作的机会。”

  ……

  反正媒体向来如此,能挑事的时候绝对不闲着。

  魔都小王的真名叫做王大志,他并没有上大学,今年才29岁,一开始他是在魔都送外卖,一个月努力辛苦一点有一万多块钱,可是这个钱对于王大志来说根本什么都不够。

  然后王大志平常喜欢看电影,看电视剧,最关键的是他的文字还是相当不错的,于是王大志就在微.博上注册了一个号,当时‘老王’这个梗还是略火的,为此,王大志就给自己弄了一个‘魔都小王’的IP。

  从那个时候开始,王大志每一天都是写着影评,而且他并不是为了挣钱所写,他就是为了兴趣与爱好。

  甚至看电影成了王大志人生中的一次仪式感。

  他是这么想的。

  在他看来,生活是自己的,自己可以穷点,可以累点,但是一定要过的稍稍有滋有味一些。

  结果从第一条微.博开始,王大志就写了下来。

  他17岁一个人来魔都闯荡,干过服务生,干过洗车工,干过学徒,干过清洁工,甚至差一点去当鸭,虽然很苦逼,但是这些都是人生阅历了。

  20岁,王大志开始送外卖,开始写影评,这一写就坚持了6年。

  从第一个粉丝开始,逐渐的王大志的粉丝越来越多。

  然后26岁的时候王大志成功了,突然之间他积累的粉丝一下子井喷了,流量的时代也是到来了,在微.博的第一次流量的时候,王大志是没有跟上车,但是这一次,他跟上了。

  他的微.博粉丝蹿升暂且不说,他的每一条微.博评论与点赞的都是数千,完全就是比一个二线的艺人还要多。

  总的来说,王大志是真真正正的获得了收入的飞升,他再也不用送外卖了。

  这一年,王大志光靠广告就挣了上百万,紧接着王大志又开通了订阅服务,又时不时的做广告,真真正正的实现了财务自由,后来,王大志身边很多大V都签约了营销公司,但是王大志没有签约。

  一方面,他觉得签约了公司就不自由了,另外一方面,王大志认为一个人挺呆劲的。

  他依旧收钱写影评,有的人穷过,受过苦,就对金钱有一种极度的渴望,甚至是变态,就像很多人三年不吃荤,到时候母猪也能塞貂蝉。

  甚至曾经有人统计过,当一个人长期单身的情况下,那么有时候同性也能凑和的解决一下生理问题。

  不止男女,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听说有些大学宿舍里就有一些为了兄弟们的幸福变身女装大佬,当然,此事略显恶心,是真是假咱也不知道。

  大致就是这么形容一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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