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人相比,他最大的优势在于,一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有天赋,便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记忆力是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训练的。
而且毫无疑问,训练的次数越多,提升越明显,甚至通过大量的训练改变大脑神经突触,从生理上真正增强记忆力。
李乘欢喜欢记忆数字,尤其是那种毫无规律的数字,这对提升记忆力有很大的好处,每次老爸老妈带着他出去散步的时候,他都会盯着街上的汽车,记忆它们的车牌。
久而久之,这件事开始变得简单,随着次数的增多,某一天他突然掌握了瞬间记忆的窍门……一闪而过的汽车,他扫一眼车牌,不要尝试去背诵那一串数字,而是像拍照片一样,把整个车牌的样子印刻在脑子里。
事后再想象出刚才看到的车牌,读出来。
这样的记忆方式很有效,但是他还做不到记忆更加复杂的图形,而且记住了长时间不回忆也会忘记。
所以,他也会尝试用艾宾浩斯遗忘曲线的规律来巩固记忆,某一天,终于可以做到回忆起上周晚上在十字路口见到的那辆白色轿车的车牌。
记忆力,的确是可以通过训练得到和提高的。
但这件事大抵算是一个自娱自乐的小游戏。
当然,归根结底是因为他现在太小了,如果表现出过分的妖孽,惊喜就成了惊吓,否则对他来说还是抱着一本牛津词典背单词更有趣一些。
直到过了三岁的生日以后,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语言能力提高了不少,绝大多数语句都能流畅地讲出来了。
老爸和老妈虽然还是拿他当小孩子看(这不是废话吗),但终于开始主动让他接触一些学前启蒙教育。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离离原上谱……一睡一……”
“什么?”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刚刚下班回家的李临岸听到舒兰正在教儿子背古诗,哑然一笑,说:“这么小,背古诗是不是太早了。”
舒兰得意地说:“哼,你都不知道你儿子有多么优秀呢!来,儿子给你爸爸表演一下。”
李临岸往沙发上一坐,饶有兴趣地看着李乘欢,说:“行行行,那就看看儿子背了多少古诗。”
李乘欢便将手背在身后,奶声奶气地背起来,节奏抑扬顿挫,让人忍俊不禁。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哇啦哇啦哇啦哇…”
李临岸逐渐从一开始的嘴角含笑,到笑容逐渐消失,再到最后的目瞪口呆。
舒兰对老公的表情十分满意,忍不住捂着嘴笑:“哈哈……怎么样?是不是很厉害?被吓到了吗?”
李临岸微微张嘴,半天没缓过神来,眨了眨眼睛,“你……你什么时候开始教他背古诗的?”
“就是今天早上开始啊。”
“刚才一共背了……”
“十三首。”
“这!”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呢!”
李乘欢心头得意,歪嘴一笑,吓死他们。
这对任何一个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成年人来说都不算什么,而对他来说他来说更是如此。
前一世在病床上,疼痛难忍的时候,背东西可以分散注意力,他背下了大量的古文诗词,此时一口气背出来十几首,是因为今天老妈只教了十几首。
他也并不打算一直装得像一个正常的小孩子,那样一方面压制本性,不痛快,另一方面他的骨子里,从来不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孩子。
偶尔天才一点,早熟一点,只要不过分,也没什么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会因此感到高兴。
李临岸觉得实在不可思议,饶是他情绪足够稳定,此时也忍不住站起身,说:“让我抱抱。”
李乘欢得意地张开手臂,迎接抱抱。
然后,李临岸就抱了抱舒兰。
“老婆,你真棒,给我生了个这么厉害的儿子!”
被晾在一旁的李乘欢笑容一僵,嘴角一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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